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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进一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实施意见

【信息时间:2016-11-23阅读次数:3825内容来源:人民邮电报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大力整顿和规范重点电信业务、坚决整治网络改号问题、不断提升技术防范和打击能力、加强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强化社会监督与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监管与责任追究、切实强化防范治理的工作保障等八项重点工作。

《意见》对加快完成未实名电话存量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提出明确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各移动转售企业要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意见》提出严格限制一证多卡。2016年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应全面完成一证多卡用户摸排清理,对在本企业全国范围内已经办理5张(含)以上移动电话卡的存量用户,要对用户身份信息逐一重新核实。同一用户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全国范围内办理使用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按照六部委《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第四条相关要求处理。

《意见》提出坚决清理网上改号软件。201611月底前,相关互联网企业要通过关键词屏蔽、软件下架、信息删除和账户封停等方式,对网站页面、搜索引擎、手机应用软件商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的改号软件信息进行深入清理,切断下载、搜索、传播、兜售改号软件的渠道。

在企业侧技术手段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在2016年底前全面建成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业务管理系统和用户终端侧安全提示服务两类技术手段,20173月底前全面建成网内和网间不良呼叫号码监测处置系统,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企业侧技术防范打击能力。

在严格保护行业用户个人信息方面,《意见》要求,201611月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全面完成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查,重点检查营业厅、代理点等环节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和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加强内部安全审计,严肃处理非法出售、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工信部将结合2016年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工作,对基础电信企业、重点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开展抽查,对于明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仍不采取措施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此外,《意见》还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与责任追究。一是强化属地通信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基础电信企业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健全移动转售业务监管和违规退出机制。四是加大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代理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五是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黑名单”共享机制。